云点播提供了点播模式和托管模式两种服务形态,供用户根据自身业务自行选择。两者的区别如下:
存储空间
无论是【托管模式】还是【点播模式】,都是基于媒体存储(原 对象存储融合版)的存储能力提供音视频存储服务。在使用云点播服务时,存储空间区域和点播区域需要共址在相同资源池。例如云点播服务开通在【上海资源池1区】,则在使用【托管模式】时,媒体存储(原 对象存储融合版)产品服务同样需要开通在【上海资源池1区】;在使用【点播模式】时,存储资源已默认开通,无需另行开通。
点播模式 | 托管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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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 | 用户可使用(1)云点播专属SDK/API(不完全兼容标准S3协议)。(2)云点播控制台完成文件上传。 | 用户可使用(1)媒体存储(原 对象存储融合版)SDK(兼容标准S3协议)。(2)媒体存储(原 对象存储融合版)控制台。(3)兼容标准S3协议的第三方客户端完成文件上传。 |
文件鉴权 | 需要使用云点播AK/SK生成校验签名。 | 需要使用媒体存储(原 对象存储融合版)AK/SK生成校验签名。 |
存储位置 | 云点播专属存储桶。按照原文件、转码后文件、审核图片分类存储。 | 同址的媒体存储(原 对象存储融合版)资源池自建存储桶。客户自行分类管理。 |
存储桶权限 | 用户不可新建、删除存储桶。 | 在托管前,无限制。在托管后,用户不可删除已托管存储桶。 |
文件类型 | 仅支持上传有限的音视频格式,不支持上传图片、文档等其他规格的文件(上传时会提示格式不支持)。 | 不限定上传文件格式,但支持转码的文件类型与点播模式一致。 |
计费模式
点播模式 | 托管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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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开通 | 只开通云点播产品即可。 | 需要同时开通云点播和媒体存储(原 对象存储融合版),且两个产品需要开通在相同资源池。 |
计费方式 | 按照云点播的计费模式按量计费,费用计入云点播产品。 | 转码部分按照云点播的计费模式按量计费,费用计入云点播产品;存储部分(存储空间+流出流量)按照媒体存储(原 对象存储融合版)的计费模式计费,费用计入媒体存储(原 对象存储融合版)产品。 |
功能特性
点播模式 | 托管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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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 | 提供高阶视频审核功能,可阻断异常违规内容。 | 提供基础的视频审核功能,仅通过回调方式返回审核结果,不对审核结果进行阻断。 |
媒资管理 | 提供媒资管理功能。 | 用户需自行维护资源存储路径及元数据信息。 |
注意新开通云点播服务客户,如需使用托管模式,请先通过工单联系产品侧开通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