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1)服务周期
客户首次申请开通短信业务,并建立应用,以应用开通之日起计算,至当月月末为第一个服务周期,后续每个自然月为一个服务周期。
2)月度期服务费用
客户在一个服务周期中就短信产品,所支付的实际服务费用总额。
3)明确失败
由于天翼云的原因,客户提交的有效号码及短信(验证码短信、通知短信)通过天翼云云通信平台,无法提交至有效号码终端出现的失败数量。
4)有效号码
客户提交的号码中可正常使用的号码为有效号码,其中不包括:
空号、停机等运营商标识为非正常使用的号码
终端号码由于用户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接收短信,包含但不限于欠费、关机、不在服务区、未订购短信服务、终端网络信号不稳定等状态
天翼云云通信平台、运营商定义的黑名单号码
5)服务月度
服务月度是指您购买本服务的服务期限所包含的各个自然月度,例如,您购买三个月本服务,服务开通之日为6月3日,则包含4个服务月度,其中第1个服务月度是指6月3日到6月30日,第2个服务月度是指7月1日到7月31日,第3个服务月度是指8月1日到8月31日,第4个服务月度是指9月1日到9月2日。服务可用性按服务月度单独核算。
6)有效短信数
指提交给有效号码的短信(验证码短信、通知短信),成功提交至天翼云平台拆分后的总条数(一条短信如超过一定长度将被自动拆分为多条短信)。
2.服务可用性
服务可用性计算公式:服务可用性 = 1 -(服务月度内发送短信有效数中的明确失败数 / 服务月度内发送短信有效数)x 100%
服务指标标准:天翼云提供的本服务可用性不低95%,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标准(属于免责条款情形的除外),客户可以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获得赔偿。
3.限制
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非明确成功短信数造成的未达到上述服务指标承诺:
天翼云预先通知客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任何天翼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泄露或验证码刷量所引起的;
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客户未遵循天翼云云通信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客户由于信控、流控、信息安全管控等违反平台规则引起的;
因工信部、通管局、运营商等管控引起的;
任何涉及黄赌毒、党政军、诈骗等非法信息引起的;
被终端接受客户认定为骚扰业务;
业务大并发需求未提前告知,短信普通用户达到百万条/天/账号、或短信渠道用户达到亿条/天/账号;
客户采用到码号扩展、码号尾号固定、三网合一码号、固定码号、指定码号配置、天翼云非官网公开试运营产品、功能及权限;
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
非天翼云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况。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相关规则或天翼云单独发布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天翼云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
4.服务补偿
赔偿标准:根据客户某一天翼云账号下短信成功率指标,按照以下列表标准进行赔偿
1)本服务赔偿以天翼云发放赔偿金额对应的短信条数的形式实现,单条短信价格以天翼云短信服务官方刊例价格为准,您应当遵守短信服务的使用规则(包括使用期限等,具体以天翼云官网短信服务相关规则为准)。赔偿的短信条数不能折现、不开具发票,仅限您通过您的天翼云账户使用,您也不可以将补偿的短信条数进行转让、赠予等。
2)如果本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赔偿额按照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单独计算,赔偿总额不超过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内您就本服务支付的相应月度服务费(此处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优惠券、服务费减免等抵扣的费用)
指标类型 | 服务指标 | 赔偿短信条数 |
短信成功率 | 低于95%(不含)但等于或高于90% | 服务周期服务费用的10%所对应的短信条数 |
短信成功率 | 低于90% | 服务周期服务费用的30%所对应的短信条数 |
补偿方式:如果天翼云未达到本SLA承诺的服务可用性,则您可依照本SLA的规定申请补偿,补偿将以服务补偿时间的方式发放,且该补偿是天翼云针对服务不满足服务可用性承诺向您提供的全部及唯一补偿。
补偿申请时限:您可在每服务周期账单结清后对该服务周期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云服务提出补偿申请,且补偿申请必须在该云服务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服务周期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补偿申请将不被受理。天翼云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合理评估,并依据本SLA约定及诚信原则就是否适用补偿做出决定。
补偿申请方法:您可以在天翼云用户中心提交工单申请补偿。
5.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承诺书自用户申请云通信服务之日起生效并遵行。终止日期以《中国电信天翼云云通信技术服务协议》的终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