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命名规范要求
数据库名称(Database Name)和表名称(Table Name)
- 必须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_)组成。
- 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
- 不得超过64个字符。
列名称(Column Name)
- 必须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_)组成。
- 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
- 不得超过64个字符。
别名(Alias)
- 必须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_)组成。
- 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
- 不得超过256个字符。
函数名称(Function Name)
- 必须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_)组成。
- 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
- 不得超过256个字符。
使用限制
- 为确保高可用性,建议使用复制表引擎来配置高可用集群。
- 在执行DDL操作时,请在所有Server上使用"ON CLUSTER default"语句,以确保操作在整个默认集群中生效。
购买限制
- 单副本集群与双副本集群的最小节点数均为2,最大节点数均为48。
- 单副本集群节点数递增步长为1,双副本集群节点数递增步长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