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场景
不同账户创建对等连接时,由于本端账户没有对端账户权限,对端账户如果不同意创建对等连接,可以选择拒绝对等连接请求,拒绝后本次创建对等连接结束。
说明拒绝的对等连接,需要删除后,才能再次发起请求。
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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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控制中心,单击控制中心左上角的,选择地域,此处选择华东-华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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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网络 >虚拟私有云”,进入虚拟私有云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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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对等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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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已创建对等连接列表上方的“待处理消息”,查看需要接受的对等连接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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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要接受的对端连接所在行的“操作”列的“拒绝请求”。
-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