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场景
不同账户创建对等连接时,由于本端账户没有对端账户权限,要使对等连接生效,需对端账户接受对等连接。
操作步骤
- 登录控制中心,单击控制中心左上角的,选择地域,此处选择华东-华东1。
- 点击“网络 >虚拟私有云”,进入虚拟私有云主页面。
-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对等连接”。
- 点击已创建对等连接列表上方的“待处理消息”,查看需要接受的对等连接的名称。
- 点击要接受的对端连接所在行的“操作”列的“接受请求”。
-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
- 返回对等连接列表,可查看该对等连接的状态变为“已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