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场景
关系型数据库支持使用已有的自动备份和手动备份,将实例数据恢复到备份被创建时的状态。
说明由于备份恢复到原有实例会覆盖原有数据,因此备份恢复只支持恢复到新实例。
操作步骤
步骤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步骤 2 单击管理控制台左上角的,选择区域和项目。
步骤 3 选择“数据库 > 关系型数据库”。进入关系型数据库信息页面。
步骤 4 在“备份管理”页面,选择需要恢复的备份,单击操作列的“恢复”。
您也可在“实例管理”页面,单击指定的实例名称,在左侧导航栏单击“备份恢复”,在“全量备份”页签下单击目标备份对应的操作列中的“恢复”。
步骤 5 在“恢复到指定时间点”弹出框中,填选相关信息,单击“确定”。
- 选择需要的恢复方式。
- 新实例
- 跳转到“恢复到新实例”的服务选型页面:
数据库引擎与原实例相同,数据库端口默认为1433,以上参数皆不可修改。
存储空间大小默认和原实例相同,且必须大于或等于原实例存储空间大小,数据库密码需重新设置。
其他参数,用户需设置,请参见步骤一:创建实例。
说明
新数据库名不能与原数据库重名,重命名恢复之后,使用原库名建立的同义词不可用。
新数据库名不能包含rdsadmin、master、msdb、tempdb、model或resource字段(不区分大小写)。
数据库名称长度在1~64个字符之间,包含字母、数字、下划线或中划线,不能包含其他特殊字符。
步骤 6 查看恢复结果。
恢复到新实例
RDS会为您重新创建一个和该备份数据相同的实例。可看到实例由“创建中”变为“正常”,说明恢复成功。
恢复成功的新实例是一个独立的实例,与原有实例没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