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限制 本文介绍OOS服务的使用限制。 OOS服务的主要特性使用限制详见下表: 限制项说明存储桶(Bucket)同一天翼云账号在同一地域内创建的存储桶(Bucket)总数不能超过10个。存储桶名称在OOS全局范围内必须全局唯一。存储桶创建后,其名称、索引位置不支持修改。单个存储桶的容量和文件数不限制。删除存储桶之前必须确保存储桶内所有文件已彻底删除。文件(Object)OOS控制台支持批量上传文件,单次最多支持500个文件同时上传,总大小不超过5GiB。如果只上传1个文件,则这个文件最大为5Gi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