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说明
- 新数据库名称长度为1-64个字符,由小大写字母、数字、下划线(_)或中划线(-)组成,以字母开头,字母或数字结尾。
- 新数据库名称不能为rdsadmin、master、msdb、tempdb、model或resource字段(不区分大小写)。
- 新数据库名不能与原数据库名相同,且不能与已存在的数据库名相同。
- 只有处于ONLINE状态的数据库才能重命名。
- 如果是主备实例,只有已经构建主备关系且完成主备数据同步的数据库才能重命名。
操作步骤
- 点击目标实例的【数据库管理】,可以看到实例已创建的数据库列表。
- 选择目标数据库,点击操作列的【修改数据库名】按钮。
- 在弹出的输入框中,输入修改后的数据库名,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