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条件
已添加敏感数据规则。
约束条件
DSC内置的敏感数据规则不可编辑。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左上角的,选择区域或项目。
在左侧导航树中,单击,选择“安全与合规 >数据安全中心”,进入数据安全中心总览界面。
在左侧导航树中,选择“敏感数据识别 > 识别规则”,进入敏感数据规则列表。
在敏感数据规则列表中,在需要编辑的规则所在行的“操作”列,单击“编辑”,系统弹出“编辑规则”的对话框。
在“编辑规则”对话框中,根据您的需求,编辑规则参数,如下图所示,相关参数说明如下表所示。
参数 参数说明 取值样例 规则名称 您可以自定义敏感数据规则名称。
规则名称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255个字符。
字符可由中文、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或中划线组成。
规则名称不能与已有的规则名称重复。
- 规则类型 可选择“关键字”和“正则表达式”。
关键字:通过关键字来执行该条敏感规则。
正则表达式:用于指定和识别文本字符串(如特定字符,单词或字符模式)的一种简洁而灵活的方式。
关键字 关键字包含 “规则类型”设置为“关键字”时,显示该参数。
逻辑:需要选择关键字的逻辑:
AND:关键字都需要包含。
OR:仅需要包含其中一个关键字。
内容:输入关键字。单击可添加关键字,最多可添加10项关键字。
and,张三 正则表达式 “规则类型”设置为“正则表达式”时,显示该参数。 - 风险等级 选择该条规则的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分为1-10级。1-3级属于低风险,4-7级属于中风险。8-10级属于高风险。
5(中风险) 最小匹配次数 规则命中次数。同一个规则达到命中次数,则被标记为敏感信息。 2 规则描述 可选参数。该规则的备注信息,用于区别其他规则。 - 单击“确定”,完成敏感数据规则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