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章节会介绍创建新的数据库
数据库管理功能目前仅支持MySQL引擎。
关系型数据库实例创建成功后,您可根据业务需要,创建更多数据库。
恢复中的实例,不可进行该操作。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2. 单击管理控制台左上角的,选择区域和项目。
3. 选择“数据库 > 关系型数据库”。进入关系型数据库信息页面。
4. 在“实例管理”页面,选择目标实例,单击实例名称,进入实例的“基本信息”页。
5. 在左侧导航栏,单击“数据库管理”,单击“创建数据库”,在弹出框中输入数据库名称、选择字符集并授权数据库帐号,单击“确定”。
数据库名称长度可在1~64个字符之间,由字母、数字、中划线、下划线或$组成,中划线和$累计总长度小于等于10个字符,且不能包含其他特殊字符(MySQL 8.0不可包含$)。
字符集默认utf8,您可根据业务进行选择,单击“展开”可查看更多。
选择指定的一个或多个未授权帐号,单击进行授权(必选),或选择一个或多个指定的已授权帐号,单击取消授权。
如需使用更细粒度的授权,请至数据管理服务DAS进行操作。
数据库创建成功后,您可在当前实例的数据库列表中,对其进行管理。
“AUTO_PK_ROW_ID”列名是RDS for MySQL数据库保留列名,用户无法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