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DRDS支持基于已有备份集将实例恢复至任意时间点,适用于日常业务常规备份恢复场景。
注意本章节以RDS for MySQL实例举例说明。
限制
- 恢复到目标DRDS实例会导致实例数据被覆盖,恢复过程中目标实例数据库不可用。
- 需确保恢复时间点到当前时间之间未进行过逻辑库的创建或者删除操作。
- 恢复的新RDS for MySQL实例版本需要大于等于原实例版本,且存储空间大于等于原实例。
- 此恢复功能暂不支持备份恢复到RDS for MySQL本地盘实例。
- 此恢复功能暂不支持从RDS for MySQL本地盘实例恢复。
- 暂不支持目标DRDS实例在主网段、RDS for MySQL实例在扩展网段的场景。
前提条件
- 成功登录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服务控制台。
- 当前实例状态为“运行中”。
操作步骤
- 在当前DRDS实例所在区域创建一个新的DRDS实例或者寻找一个满足限制的实例。
- 创建与当前DRDS实例下相同数量的RDS for MySQL实例。
说明
新建的DRDS实例不能挂载RDS for MySQL实例,已有的DRDS实例不能创建逻辑库和帐号。
新创建的RDS for MySQL实例版本不得低于源DRDS下RDS for MySQL实例版本号。
每个实例存储空间不得小于当前DRDS实例下的RDS for MySQL的存储空间。
在DRDS实例列表页面单击1中的当前实例名称,进入实例基本信息页面。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备份恢复”,进入恢复数据页面。单击“恢复新实例”按钮。
在数据恢复页签选择“可恢复时间段”和“可恢复时间点”,并选择1中创建的DRDS实例作为目标实例。
选择2中创建的RDS实例作为目标RDS for MySQL实例,选中确认复选框。确认无误后,单击“确认”,等待1-3分钟数据恢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