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生效日期:2024-06-14
欢迎客户使用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模型服务!
特别提示:
天翼云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huiju.ctyun.cn,简称“慧聚平台”)由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我们”或“天翼云公司”)创建和运营。客户在登录和使用慧聚平台前或订购慧聚平台内的相关服务前,敬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模型服务协议》(“本协议”)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天翼云公司责任的条款、对客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等,该等条款将以加粗字体或其他醒目形式提示。
《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模型服务协议》(“本协议”)系客户与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客户与天翼云公司合称为“双方”)签订的,关于客户登录、使用慧聚平台,以及关于客户向天翼云公司购买、由天翼云公司向客户提供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的约定。
如果客户对本协议有疑问,请通过本协议载明的方式询问,天翼云公司将向客户进行解释和说明。 如果客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天翼云公司的解释,请不要使用慧聚平台或订购 / 使用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
当客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订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实际使用慧聚平台或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均表示客户已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之全部内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受其约束。如果客户不同意接受本协议,请勿使用慧聚平台或订购 / 使用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
1.1本协议包括《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模型服务协议》正文、附件以及所有慧聚平台内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通知、公告、服务说明、价格条款等(统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慧聚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和/或各类平台规则,如有任何变更,将提前7天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而不再单独通知 客户 。变更后的协议和平台规则一经发布即自动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客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慧聚平台或订购、使用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 ;如用户继续使用 慧聚平台或订购、使用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 ,则视为客户对修改后的协议和平台规则的同意和遵守。
1.3如客户订购或使用慧聚平台内的某一具体服务 的 ,请仔细阅读、充分理解 慧聚平台和 /或天翼云官网上展示的该具体服务对应的服务说明、价格条款、服务 协议( 合称“具体 服务协议 ”),并确认接受其约束。 客户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包括产品的专用条款、服务说明、操作文档等)均构成具体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客户应当根据具体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和条件,履行按时付款、接受服务管理等义务。如客户不同意具体服务协议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将不能订购或使用相应的服务。
1.4客户应当遵守慧聚平台内的各类规则、客户签订的具体服务协议(如有)的约定。对于本协议正文未约定的事项,应当以前述规则、具体服务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该等规则、具体服务协议就同一事项的约定存在冲突的,以该等规则、具体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1.5客户使用慧聚平台以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还受到客户已接受的天翼云平台(包括天翼云官网:www.ctyun.cn,天翼云Wap站m.ctyun.cn,“天翼云APP”,合称“天翼云平台”)《中国电信天翼云用户协议》、《中国电信天翼云隐私政策》、天翼云官网《法律声明》(合称“天翼云平台协议”)的约束。客户接受天翼云平台协议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在天翼云平台注册、订购服务时线上点击同意。本协议与天翼云平台协议就同一事项的约定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1.6 客户订购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后,如客户就其订购的服务需要天翼云公司另行出具书面确认文件的,天翼云公司向客户提供的订购确认文件仅应客户要求出具,不是订立合同的确认书,不影响本协议、具体服务条款及平台规则的效力,不对双方已确认的订单、本协议、 具体服务协议及平台规则构成任何修订与补充,也不对其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2.1天翼云公司根据本协议、具体服务协议和平台规则约定,向客户提供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模型服务,包括模型开发训练服务(模型开发平台)、模型推理服务(模型服务平台)以及相关算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客户订购并由慧聚平台按照约定实际向客户提供的为准。
2.2客户有权自主选择订购、使用慧聚平台上的产品和服务。客户只有在同意并接受相应的具体服务协议后,方可使用所选择的服务,如客户不同意具体服务协议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将不能订购或使用相应的服务。
2.3客户理解并知悉, 慧聚平台内部分商业化模型服务或开源模型服务由天翼云公司之外的 第三方模型服务商开发并提供 ( 统称 “第 三方模型服务 ”) 。对于该等第三方模型服务, 客户应当在订购或使用前仔细阅读该等第 三方模型的服务协议 、 开源许可协议 、 开源许可证 、等服务合同/协议和条款(“第三方模型服务 条款”) ,并在同意第三方模型服务条款的前提下再开始订购或使用相应的第三方模型服务。如果客户不同意全部或部分协议条款的,则不能订购或 使用相关服务。 第三方模型服务条款构成客户与第三方模型服务商之间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客户应当确保其订购或使用第三方模型服务时应当遵守第三方模型服务 条款 , 并应当其订购或使用行为所产生 的全部后果 。 因第三方模型服务的使用或订购或第三方模型服务条款 引发的争议 、纠纷 ,与天翼云公司 或其关联公司无关 。客户订购或使用第三方模型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第三方模型服务条款 约定的行为 ), 导致 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 (“侵权指控”),声称天翼云公司 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 客户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天翼云公司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2.4慧聚平台提供的服务为基于天翼云公司提供的云资源构建并开发的、适配于模型技术的API服务。当客户使用第三方模型服务时, 客户理解并同意我们作为技术平台方仅为客户使用第 三方模型服务提供API技术支持 ,我们不是该等第三方模型服务 中的模型技术或服务(包括其中涉及的深度合成技术或服务和人工智能服务技术或服务)的提供方 。 客户与第三方模型服务商应当遵守、落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规 责任和义务 。
2.5客户在使用慧聚平台前应当先完成天翼云账号注册及登录,且客户应当按照天翼云平台协议的约定管理并保管客户的账号。
2.6服务开通
2.6.1根据客户在慧聚平台内订购、选择的具体服务类型,天翼云公司按照以下方式为客户开通慧聚平台内具体服务:
客户根据平台内规则、具体服务协议约定付费后服务即开通,开通后客户获得我们向客户发送的登录、使用服务的密钥、口令即可使用服务 ,服务期限自开通之时起算(而非自客户获得登录、使用服务的密钥、口令时起算) ;
2.6.2客户理解并认可,具体服务开通后,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天翼云公司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更新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天翼云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且提前以网站公告、站内信、邮件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事先通知客户。
2.7服务的提供
2.7.1天翼云公司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提供可用性保障。如客户对可用性的要求高于本协议的约定,则需要客户主动对自身系统进行高可用性部署,天翼云公司可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果需要天翼云公司配合做方案规划设计,由客户与天翼云公司另行协商确认。
2.7.2为了提供更优化的服务,天翼云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服务平台或相关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检修、维护、升级及优化等(统称“常规维护”),如因常规维护造成慧聚平台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天翼云公司无需为此承担责任。但就该等常规维护事宜,天翼云公司承诺至少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如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的非常规维护,天翼云公司承诺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通知客户。
2.7.3 天翼云公司有权根据自身运营安排不时调整服务的系统默认配置,相关调整不构成天翼云公司违约。 但是,天翼云公司承诺提前至少三十(30)日通知客户。收到 天翼云公司通知后,客户应当予以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转移备份、进行业务调整,以及应天翼云公司的需求,对天翼云公司的调整作出授权等)。如客户在收到通知后未及时协助,或者天翼云公司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的服务调整或终止,天翼云公司将及时通知客户。
2.8一般情况下的服务终止
2.8.1包周期模式
(1)以包年/包月等以固定服务期限形式订购的服务(“包周期模式”),服务期限至订购的期限届满为止;
( 2)客户应当在服务期限内将资源包的服务数量使用完毕,如资源包的服务期限届满,客户已订购但未使用完毕的服务将被作废且天翼云公司将不提供其他替代或补充,服务将自动终止。
2.8.2按需计费模式:
客户向天翼云账户充值支付相应费用后,服务开通。如客户账户余额不足,服务暂停。客户向天翼云账户充值支付服务所需的足额费用后,服务恢复。
2.8.3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提前终止本服务。
2.9特殊情况下的服务终止
2.9.1在下述情形下,天翼云公司有权在服务期限届满前终止向客户提供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 2) 天翼云公司认为继续向客户提供服务将会对天翼云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或技术负担或重大安全风险的;
( 3)由于任何法律或政策变动原因造成 天翼云公司继续向客户提供服务不实际可行的 ;
( 4)客户未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
( 5)客户如出现经营亏损,或者因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照;
( 6) 天翼云公司提前三十( 30)日在慧聚平台和/或天翼云网门户上以发布公告、向客户发送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相关服务;
(7)本协议其他条款或天翼云平台协议约定天翼云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服务的情形。
3.1服务费用将在客户订购页面予以列明公示,客户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具体包括:
(1)以包年/包月等以固定期限形式订购的服务(“包周期模式”):在客户付费之后,我们才开始为客户提供服务。客户未在下单后立即付费的,订单将为客户保留7天,7天届满客户仍未付费或者7天内我们服务售罄的,则订单失效。
(2)按需计费服务:客户向天翼云账户充值支付相应费用后,服务开通。请确保账户余额充足,如账户余额不足,服务将暂停。
具体计费规则以慧聚平台和 /或天翼云网门户上的页面公布的计费模式和标准为准。
3.2 我们保留在客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客户供服务和 /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3.3客户完全理解我们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或优惠活动均为我们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赠送的服务项目或优惠活动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3.4天翼云公司依据本协议终止服务的,对客户已支付但未使用的服务费用的退费规则,按照本协议或慧聚平台和/或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相关退费规则执行。
4.1客户应当按照我们的网站页面提示及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客户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我们在慧聚平台和/或天翼云网门户上展示的相应服务说明,依照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并承担违反相关操作指引所引起的后果。我们郑重提示客户把控风险谨慎操作。
4.2客户订购我们的服务后,客户可享受7*24小时免费的电话咨询服务,服务范围为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操作性问题;除此之外,客户可结合实际情况联系我们提供的付费增值技术服务,例如私有化定制开发和/或专家咨询服务。
4.3客户使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且我们特别提示,客户在使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时应当遵守如下条款:
4.3.1针对客户使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制作的信息内容(即客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上传、复制、生成、存储、发布、传播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头像信息、名称等账户信息,以及客户输入、回复、生成的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信息内容),客户应当遵守如下义务:
(1)客户使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的全部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如禁止反动、色情、暴力、冒犯、侮辱等不良信息内容的输入和生成。客户应当加强输出内容的安全审核和应急保障,并对其输入的内容和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客户知悉并同意, 我们有权采取技术或人工方式对客户输入的数据和输出结果进行审核 ,但我们仅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该等内容进行形式查核,不代表我们有义务或有专业能力确认客户 使用服务时不会对第三方构成侵权、违约等 。 如客户基于自身特定要求,未采用我们要求的审核措施或要求我们降低审核门槛,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有客户自行承担。任何通过客户账号进行的行为都将被视为客户本人行为,且客户应当自行完全 承担由其账号所作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 。
(2)客户应当确保在使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制作的信息内容,是客户所有或被相关权利人授权同意处理的信息。客户应当保证天翼云公司或慧聚平台根据客户的指令分析、处理该信息内容以及生成新的信息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人格权、著作权、财产权、肖像权)。
(3)客户不得利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客户在发布或传播利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制作生成的非真实信息时,应当依法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在生成图片中添加水印、附上非真实信息声明)。如客户利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非法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我们会依法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4 )对于客户发布、上传、链接或通过服务提供的任何内容,无论内容或形式如何,客户应当对其所上传的内容承担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对客户创建或上传的内容不承担责任,对于我们或主管部门认为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本协议、规则或具体服务协议的内容,我们有权删除。
4.3.2若客户利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开发应用、对外提供服务的,作为技术支持者或服务提供者,客户承诺:
(1)客户其在进行模型训练时向我们提供的训练数据来源合法,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协助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增强训练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多样性。若客户自行标注数据,客户应当制定清晰、具体、可操作的标注规则;开展数据标注质量评估,抽样核验标注内容的准确性,对标注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提升守法意识,监督指导标注人员规范开展标注工作。
(2)客户其对外服务时不得收集用户的非必要个人信息,不得非法留存能够识别使用者身份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使用者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客户应当明确并公开客户服务的适用人群、场合、用途,指导使用者科学理性认识和依法使用相关服务。
(3)若客户所提供的服务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客户应当依法开展安全评估/备案和算法备案。
4 .3.3客户同意接受《互联网云服务用户入网责任书》(见本协议附件一)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见本协议附件二) 的约束并严格遵守承诺。
5.1我们将按本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服务。
5.2服务期限内,我们将为客户提供如下售后服务:
5.2.1我们将提供7x24电话以及在线工单咨询服务,解答客户在使用中的问题;
5.2.2我们将为客户提供故障支持服务,客户应通过在线工单申报故障,我们将及时就客户非认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提供支持,但因客户的人为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非我们控制范围内的事项除外。
5.2.3客户还可通过我们获得其他付费的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慧聚平台相关页面的收费售后服务内容。
6.1天翼云公司非常重视客户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天翼云公司通过慧聚平台向客户提供服务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集、存储、使用、共享、转移、公开披露、保护和管理客户的信息和用户隐私。慧聚平台隐私政策详见《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用户信息处理规则》,客户同意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和接受该隐私政策,并同意该隐私政策作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6.2客户使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如下要求:
(1)数据来源合法、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必要时客户应当获得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并符合不时发布、更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接入或上传至的慧聚平台的数据应当具备安全性、稳定性、有效性,不存在病毒、蠕虫、木马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的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也不存在任何一项中国互联网协会所公布的恶意软件特征,不会对慧聚平台和/或其关联公司的相关系统造成损害,亦不会对天翼云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数据造成损害。
(3)不攻击或不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窃取、获取慧聚平台中的数据。
(4)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第三方权利人提出客户的数据、所发布信息等涉嫌违法、侵权等,通知天翼云公司要求删除的,天翼云公司有权按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第三方权利人的要求进行删除,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天翼云公司有权按照本协议及相关规则要求终止相应服务。
6 . 3客户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当自行对慧聚平台上的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包括不限于应用程序、数据库、系统配置文件等)并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遗漏、毁损的风险,天翼云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6 . 4对于客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所涉自身信息和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等)、最终用户及其他相关主体的信息和资料、数据等,客户负责保密并依法承担网络及信息安全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6 . 5客户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其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当配合提供。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由客户承担。
6.6客户理解并同意,数据备份和保存是用户的义务和责任,天翼云公司不对用户数据备份和保存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7客户通过我们提供的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均为客户的 用户业务数据 ,客户对此依法享有控制权。
6.8客户应当确保其用户业务数据均为真实地、全面地来自于其自身所合法拥有的数据资源,客户拥有相关数据的相关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数据的控制权、知识产权,或对相关数据的处分权利、许可他人使用相关数据的权利等。对于用户业务数据中包含的个人信息,客户应当确保该等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已就其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行为和委托我们处理的行为,征得信息主体的充分授权。
6.9客户知悉并同意,天翼云公司或天翼云公司委托授权合作伙伴将仅按照如下方式处理客户的用户业务数据:
(1)按照本协议及客户可能不及时做出的任何进一步有文件记录的指示且不为天翼云公司或天翼云公司自身目的处理相关数据;
(2)为落实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如内容安全过滤),或按照主管部门指示处理用户业务数据。
6 . 10客户可自行对客户的用户业务数据进行删除、更改等操作。如客户释放服务或删除数据的,我们将删除客户的数据,按照客户的指令不再保留该等数据。因此,客户应当谨慎操作数据的删除、更改等操作。但请客户理解,因为适用的法律和安全技术限制,我们可能无法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如存在此类情况,我们将安全地存储客户的个人信息并限制对其的任何进一步的处理,直到备份可以删除或实现匿名化。用户业务数据一经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即不可恢复。
6 . 11 当服务期届满、服务提前终止 (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其他原因导致的提前终止等) 或客户发生欠费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主管部门要求或客户与天翼云公司另有约定外,我们仅在一定的缓冲期 (以客户所订购的服务适用的专有条款、产品文档、服务说明等所载明的时限为准)内继续存储客户的用户业务数据(如有),缓冲期届满我们将删除所有用户业务数据,包括所有缓存或者备份的副本,不再保留客户的任何用户业务数据。
6.12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业务过程中产生或收集的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非为向客户提供某项服务所必需,我们会在获得客户单独同意,并采取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措施下,方会向境外传输客户的用户业务数据。
7.1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的商标、服务标记、URL、文字、服务名称以及它们的组合(统称“标识”)归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或相关权利人所有,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未经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客户不得将前述标识以单独或组合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标识的行为。
7.2天翼云公司和客户各自在本协议签订前享有的知识产权,仍归各方各自所有;并不会因为签订或者履行本协议而转归对方享有,或者转归双方共同享有。
7.3客户应当确保,客户对其使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过程中上传的任何资料、素材、音视频、内容等的知识产权享有所有权或已获得合法权利人授权,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前述内容及客户的使用行为不存在任何已发生的或潜在的争议。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侵权指控”),声称客户使用慧聚平台或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所上传任何资料、素材、音视频、内容等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客户应当负责解决,并及时通知天翼云公司,并赔偿天翼云公司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7.5客户不得对本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服务的源代码。
7.6客户使用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内提供的服务的,除第三方模型的服务协议、开源许可协议、开源许可证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外 ,客户 所生成的内容的知识产权等所有权利仍依法归客户或相关权利人享有。客户应当自行独立判断和处理其基于慧聚平台或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生成的内容的知识产权等所有权利问题 ,我们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由此给我们或其他天翼云公司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客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简称“接受方”)从对方(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8.2双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措施的审慎程度不少于其保护自身的保密信息时的审慎程度。双方仅能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用途或目的。
8.3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
8.4本条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8.4.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8.4.2保密信息披露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8.4.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8.4.4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8.4.5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通知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8.4.6接受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8.4.7接受方为向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某项业务资质、获得某项认定、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认证,需结合对方情况向前述机构提交材料或进行说明而披露的信息,在该等情况下,接受方应当秉持必要情况下最少披露原则及要求因此获知保密信息的机构按不低于本协议的标准予以保密。
8.5客户和我们都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不被泄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当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9.1客户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保证、服务使用规范、义务等),我们均有权就其违约情节,尤其是对我们、其他客户或相关第三方造成的损失随时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1)要求客户立即整改;
(2)限制、中止客户使用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对其部分服务进行限制、中止并收回相关资源、对其账号进行操作限制等);
(3)终止客户的全部服务;
(4)依法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
我们依据前述约定采取中止服务、终止服务等措施而造成的用户损失将由客户承担。
9.2如天翼云公司发现客户账号存在异常使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短时间内频繁登陆、频繁切换 IP地址登陆等, 天翼云公司有权为维护客户账号的安全及平台的安全,对上述账号采取中止使用限制措施。 中止期间,客户可以书面形式向天翼云公司做出解释,并提交相关证明;天翼云公司将对客户的解释及证明进行核查、认定,并做出恢复使用、维持中止措施等决定,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追究用户违约责任。
9.3如因客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规则、具体服务协议等之规定,使我们遭受任何损失、受到其他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客户应当对我们、其他用户或相关第三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由此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4如客户违反本协议约定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客户应当以各种形式协助天翼云公司收回保密信息,防止保密信息被进一步泄露或侵害。客户同意,未经授权而进行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披露都将给天翼云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不能挽回的损失和重大的侵害。除所有法定的赔偿外,天翼云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将有权基于合理的判断而对任何实际或可能发生的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禁止令或适当的救济。客户应当就违约行为而对天翼云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可能受到的全部损失、侵害,承担足额的赔偿责任。且天翼云公司有权经通知用户后终止本协议。
9. 5客户理解且同意,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我们违约:
9. 5 .1 我们在进行系统及服务器配置、维护、升级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9. 5 .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客户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9 . 5 .3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不视为我们违约的情形。
9.6如果因我们原因造成客户连续72小时不能正常使用服务的,客户可终止接受服务,但非我们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
9.7如因客户违反本协议规范而致使其他用户、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关联方或第三方模型服务商权益受损,客户应当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10.1客户理解且同意,因现阶段科学技术的局限性或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特殊性,天翼云公司无法对如下事项做出任何承诺:
10.1.1 天翼云公司不能保证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生成内容合规、准确和完整。尽管慧聚平台和平台内的模型的输出经过人工智能算法的自动过滤, 但仍不排除部分信息可能存在瑕疵、不合理或引发用户不适的情况。
10.1.2天翼云公司无法百分之百保证慧聚平台及平台内模型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持续稳定性等,同时天翼云公司也无法保证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无错误性等。
10.1.3慧聚平台及平台内模型无法判断或识别客户上传的用户业务数据或相关内容所潜在的风险和伦理问题。
10.1.4慧聚平台和平台内模型无法保证代码、程序及其所指向的内容的准确性、稳定性和完整性。
因此,客户知悉并同意,通过慧聚平台或平台内服务生成的内容并不代表天翼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立场或观点;平台内模型输出的任何内容均不能视为慧聚平台和 /或 天翼云公司对客户做出的建议。客户同意不对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生成的所有信息内容产生任何依赖,且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独立判断,特别是在专业问题 ( 如医疗、金融、法律等 ) 方面,天翼云公司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10.2在任何情况下,天翼云公司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客户使用天翼云公司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客户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10.3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天翼云公司在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不超过客户就相关服务过往2个月所向天翼云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的总和。
10.4 天翼云公司不承担因客户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承诺、违反法律法规或客户与其他第三方的约定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和风险。当客户使用慧聚平台及慧聚平台内相关服务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而导致天翼云公司或 /及天翼云公司关联方或/及第三方模型服务商遭受任何投诉、举报、索赔或诉讼,客户有义务积极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积极举证回应、参与诉讼),以保证天翼云公司 或天翼云公司的关联方或第三方模型服务商免于承担责任 。当天翼云公司或/及天翼云公司的关联方或第三方模型服务商因此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财产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时,客户负有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
10.5客户了解天翼云公司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但天翼云公司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客户同意: 即使天翼云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如果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天翼云公司违约。客户同意和天翼云公司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10.6 客户应当理解并同意,天翼云公司在对服务进行公测、邀测等客户免费试 (使)用服务期间或免费服务额度内,虽然天翼云公司会对服务可用性和可靠性提供支撑,但将不对任何服务可用性、可靠性做出承诺,天翼云公司亦不对客户使用或不能使用天翼云公司服务的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天翼云公司保留日后对该等免费服务收取费用的可能性,收取服务费用之前,天翼云公司将另行通知客户。
11.1天翼云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以及相关规则,中止、终止向客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注销(永久冻结)客户的账号在慧聚平台的权限,直至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向客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2如客户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天翼云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导致第三方向天翼云公司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客户应当单方负责解决。如给天翼云公司损失,客户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天翼云公司(含天翼云公司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天翼云公司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11.3 特别的,请您关注,慧聚平台登录账号为您在天翼云官网上注册的天翼云账号。如果您注销了天翼云账号,您也将无法使用天翼云官网上的其他产品和服务。如您仅仅只想停止使用慧聚平台服务,且您在订阅慧聚平台服务后的7天内未使用的情况下,您可通过 【 天翼云官网-我的—费用中心—订单管理— 退订管理】途径退订在慧聚平台的订单。
12.1客户应当向我们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客户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客户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客户同意,客户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的会员账号(包括子账号),也作为客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12.2我们将向客户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客户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客户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客户务必及时关注。
12.3我们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客户发出通知,其中如以电子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平台内公告、向客户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客户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客户的账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的,则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如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的,则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2.4客户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客户应当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3.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3.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14.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14.2 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进行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15.1客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所有适用的有关制裁和贸易管制的法律法规。客户保证其基于本协议与天翼云公司进行的交易合作,不违反任何适用的制裁和管制相关法律法规。如客户违反本条约定,天翼云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天翼云公司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客户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天翼云公司造成损失的,客户应当全额赔偿。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被纳入制裁和/或贸易管制实体,或者本协议的履行违反任何适用的制裁和贸易管制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则天翼云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全部免除,如果因上述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天翼云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15.2我们有权通过在慧聚平台和/或天翼云平台上发布公告、发站内通知或邮件通知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我们的关联公司。
15.3 客户同意,天翼云公司疏于行使、怠于行使权利和 /或基于本协议或法律规定而获得的补偿并不代表放弃此等权利或补偿,或对其他权利或补偿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权利和/或基于本协议或法律规定而获得补偿并不妨碍今后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获得补偿,或采取其他行使权利或获得补偿的权利。
15.4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5.5本协议项下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以及性质上理应存续的其他条款(如客户对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以及主体资格文件 的真实性保证、 对其上传信息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保证等),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15.6如客户针对本协议有任何问题,均可通过慧聚平台“联系我们”披露的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附件一
互联网云服务用户入网责任书
客户作为通过使用云业务服务接入电信公网的用户(“用户”)必须认真阅读《互联网云服务用户入网责任书》(“《责任书》”),并自觉遵守《责任书》的各项规定。
一、用户接入电信公网,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用户保证具备从事互联网服务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以及天翼云公司及其关联方(合称“中国电信”)要求提交的其他资质证明,方得以使用中国电信所提供的服务合法开展业务。其中:
1、用户如从事电子公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特殊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履行批准或备案手续,并取得相关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
2、用户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首先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履行互联网备案手续,并按期履行年度审核手续。如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要求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的,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部门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用户委托中国电信提供代备案服务的,须向中国电信提供代备案所需信息并对该等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并定期向中国电信及中国电信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网站管理所需信息。用户承诺并确认:用户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当提供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中国电信有权依法采取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等关闭处理措施。
3、用户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应当取得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用户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用户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用户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用户还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
5、用户保证已履行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所规定的手续或已取得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用户应当于签署《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模型服务协议》(“合同”)之前,向中国电信提供前述资质证明文件、以及主体资格文件的原件交中国电信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供中国电信留存。用户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在服务期限内,如用户所提交主体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所记载内容出现变更,用户应当在完成变更后尽快向中国电信提供最新的文件。
三、用户不得利用电信公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能利用电信公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能利用电信公网发布恶意的、向他人挑衅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中国电信将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
四、用户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技术保证措施,有义务按照中国电信的要求提供网络使用情况和有关资料,接受中国电信的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监控;用户需要提供其信息服务的有效检测手段,包括测试账号和密码,并在账号变更时书面知会中国电信。
五、用户在使用电信公网时,不得从事危害他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当网络出现异常情况,应当积极配合中国电信解决,用户维护设备或进行设备配置参数调整必须接受机房维护管理约定以避免对其他用户造成影响。
六、用户进入中国电信机房时,应当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用户使用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的,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业务或合同中未约定同意开展的业务。
八、用户申请维护主机的专线仅限用于对主机日常维护和更新主机内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中国电信有权立即中断此专线,并追收损失。
九、用户应当遵守合同以及中国电信相关管理规定,否则中国电信有权实施相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或停止提供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服务,并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十、根据各省市公安局网监分局的要求,用户应当在入网后 5 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交备案信息,提交信息后 10 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省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办理备案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备案流程、备案材料清单请查阅当地公安局网站。
十一、如用户违反上述保证,中国电信有权拒绝或停止提供服务或设施,并要求用户在限期内改正。如用户在限期内未改正的,中国电信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存在前述情形给中国电信造成损失的,并应当予以赔偿。
十二、用户的各级主管人员有责任教育、监督本单位职工严格遵守上述条款。
十三、本《责任书》经确认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附件二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客户(包括本单位下属接入用户,下称“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承诺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模型服务协议》(“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业务,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业务,具备所从事业务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六、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政府部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七、本单位承诺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诺发布的内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通过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含有违反下列要求的内容之一(即“九不准”及“六不许”内容)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八、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网络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
九、本单位使用无线互联网(包括但不限于CDMA1X、CDMA1X EVDO、WLAN)、短信网关(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资讯平台、ISAG系统、综合办公业务平台)或短信类业务的,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通过业务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悖于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低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污辱性的内容;
2、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
3、对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
4、对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盖物的内容;
5、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6、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漏点等内容;
7、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
8、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低俗小说,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断;
9、一夜情、换妻、SM等不正当交友信息;
10、情色动漫;
11、宣扬血腥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内容;
12、非法的性用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13、未经他人允许或利用“人肉搜索”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
(二)不开展为淫秽色情网站代收费业务,否则,贵公司有权立即停止业务并停止一切结算。
(三)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电子信息或广告。
十、本单位使用互联网接入类业务的(包括但不限于电路使用、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专线、慧聚一站式智算服务平台等),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一)具备从事互联网服务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已履行相关规定要求的手续或已取得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在签署合同前, 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主体资格文件、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供贵公司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供贵公司留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在合同有效期/服务期限内,如本单位提交的主体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所记载内容出现变更,本单位将在完成变更后尽快向贵公司提供最新的文件。前述主体资格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以及贵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其中:
1、本单位如从事电子公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特殊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履行批准或备案手续,并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
2、本单位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首先履行互联网备案手续,并按期履行年度审核手续。本单位委托贵公司提供代备案服务的,应当向贵公司提供代备案所需信息并对该等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定期向贵公司及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网站管理所需信息。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将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更新,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贵公司有权依法采取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等关闭处理措施。
3、本单位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应当取得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本单位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本单位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本单位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社会公众查询核对;本单位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
(二)如经贵公司许可进入中国电信机房时,应当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根据当地公安局网监分局的要求,在入网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交备案信息,提交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十一、本单位承诺在业务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停止业务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将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达到或超过[ ]件/月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停止业务。
十四、本单位承诺与最终用户参照签订此类《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并督促最终用户履行相应责任。否则,本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十五、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确认后,与合同同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