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3-09-18
特别说明:
本协议是服务商(即福建正孚软件有限公司)和用户之间就【“国资监管系统】产品签订的协议。用户应当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如果用户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向服务商询问,服务商负责解释条款内容。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服务商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订购产品。
用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条款,即表示用户与服务商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全部内容。
第一条 定义
1、天翼云央企云SAAS平台:是指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公司”)创建、运营的、供服务商向央企用户提供基础软件、安全软件、商业软件、专业服务、解决方案等其他相关产品的网络交易平台。
2、服务商:是指拥有天翼云账户、取得天翼云市场服务商资格、拟通过云市场向用户销售商品及/或提供服务的企业,包括但限于ISV软件厂商、SaaS服务商、云解决方案提供商、运维服务提供商等。本协议项下服务商特指【福建正孚软件有限公不司】公司。
3、用户:是指同意《中国电信天翼云用户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在天翼云网站(网址:www.ctyun.cn)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程序、接受服务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天翼云用户。
4、服务商产品(又称“产品”):是指服务商通过央企云SAAS平台向用户销售的商品及提供的服务的总称。
5、双方:是指用户和服务商。
第二条 产品内容及服务标准
“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系统,实现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制度、规则、清单、程序、内容和落实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时在线监管,形成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硬约束,保证“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规范高效。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企业数量、管理层级和法人层级精细化统计和管理,构建完善的管理层级树和法人层级树功能,实现国有企业组织机构基本信息来源统一、编码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
产品可免费试用一个月。
第四条 产品的提供
在天翼云上进行部署。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用户提供必要的主机、网络和云资源,服务商提供产品软件和远程技术支持。
第六条 用户数据的使用及保护
服务商应对用户数据资料以及其他任何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保密,未经用户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享有全部合法的知识产权。甲方或其客户对于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专有技术、软件开发包只有使用权。未经乙方授权甲方无权将属于乙方独有的技术/服务以任何方式让第三方知悉或使用,否则甲方应对泄露相关信息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合作价格等信息予以保密,如因故意或过失泄漏对方商业秘密等信息,并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全部的赔偿责任。
2、乙方保留其提供的全部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等全部权利;未经乙方授权,甲方无权对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再开发,如因甲方擅自进行系统升级或者再开发等造成系统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不承担免费修复责任。
3、本协议的知识产权条款、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等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无效,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履行,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的订立、变更、执行和终止,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地点在福州。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事项
1、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免于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在相关事件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应证明。
2、由于国家相关法律修订、政策调整或相关技术标准改变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对合同双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双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有义务相互配合将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此间产生的费用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处理解决。
第十条 协议的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自用户下单购买且服务商发出授权时生效,有效期至服务商给用户授权时间到期或授权点数使用为0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