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时间:2023-09-18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又称“乙方”)按照本《天翼云CDN服务等级条款》(以下简称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标准向用户(又称“甲方”)提供CDN服务。
第一条 定义
1.1服务周期:一个自然月为一个服务周期,如甲方当月实际使用服务时间不满一个自然月,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按一个自然月计算。
1.2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按照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x 24(小时)x 60(分钟)计算。
1.3 5XX:HTTP状态码中的一类,该类状态码表示因某种原因请求失败。
1.4失败请求:因CDN系统原因导致的域名返回的5XX的请求和因为CDN服务故障导致的用户正常请求未能到达CDN服务器端的请求视为失败请求。因CDN服务故障导致的用户正常请求未能到达CDN服务器端的失败请求,将通过故障前7天内用户域名的平均请求数计算。
1.5有效的总请求:用户天翼云账号下所有CDN服务器端接收到的所有请求视为有效的总请求。
1.6每5分钟错误率:每5分钟错误率=每5分钟失败请求数/每5分钟有效总请求数 x 100%。
1.7服务不可用时间:CDN服务在连续的10分钟或更长时间出现每5分钟错误率大于0.05%的情况,方计为服务不可用时间。
1.8服务不可用分钟数:服务周期内服务不可用时间累计分钟数之和。
1.9服务可用性:CDN服务可用性按服务周期统计,统计对象为某一天翼云账户下的所有开启CDN服务的域名(月请求量小于100万的域名除外),并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服务可用性=(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服务不可用分钟数)/服务周期总分钟数x 100%。
第二条 服务承诺
2.1乙方承诺CDN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0%,如CDN服务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承诺,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获得赔偿。
2.2服务不可用时间仅包括由于乙方设备故障或设计缺陷原因造成的甲方服务不可用。以下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时间,不计入服务不可用分钟数,乙方不承担责任、不进行赔偿:
2.2.1乙方预先通知甲方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2.2.2任何乙方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2.2.3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2)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3)甲方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
(4)甲方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5)甲方的疏忽或由乙方执行了甲方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甲方未遵循天翼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7)甲方的服务器故障引起的;
(8)甲方要求进行CDN节点的调试所引起的;
2.2.4不可抗力引起的;
2.2.5其他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CDN或源站问题导致的不可用。
第三条 服务赔偿
3.1 如乙方服务可用性未达到99.9%,赔偿方案如下:
资源包:赔付业务量,按实际未达标部分的2倍业务量进行赔付,最高赔付不超过资源部总流量的20%。
如:资源包100G,服务可用性为99%,实际未达标部分为0.9%,则赔付业务量为0.9%*2*100G。赔付业务量在双方确认且资源包用尽后,给客户提供等量的免费服务。
按需订单:减免业务量,按实际未达标部分的2倍业务量进行减免,最高减免不超过总业务量的20%。
如:上月业务量为100Gbps,服务可用性为99%,实际未达标部分为0.9%,则减免业务量为0.9%*2*100Gbps。减免业务量在双方确认后的下一个结算周期减免。
3.2赔偿申请时限
甲方可以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情形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应当在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情形发生当月之后的两个月内提出。甲方在前述申请时限内未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超出申请时限提出赔偿申请的,均视为甲方放弃相应赔偿,相关赔偿申请不予受理。
注:如天翼云官网CDN产品相关服务等级协议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