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生效日期:2021-11-11
特别提示:
《中国电信天翼云服务协议》(“本协议”)系用户与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天翼云”,用户与天翼云合称为“双方”)签订的,关于用户通过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包括天翼云官网:www.ctyun.cn,天翼云Wap站m.ctyun.cn,“天翼云APP”,合称“天翼云网门户”)向天翼云购买、由天翼云向用户提供的云计算服务(“天翼云服务”)的约定。
用户在订购和使用天翼云服务前,敬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天翼云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等,该等条款将以加粗字体或其他醒目形式提示。
如果用户对本协议有疑问,请通过本协议载明的方式询问,天翼云将向用户进行解释和说明。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天翼云的解释,请不要订购或使用天翼云服务。
当用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订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实际使用天翼云服务,均表示用户已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之全部内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受其约束。如果用户不同意接受本协议,请勿订购和使用天翼云服务。
I.说明
1.用户与天翼云之间的天翼云服务受到本协议以及用户已接受的《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隐私政策》、天翼云网门户《法律声明》及天翼云网门户不时发布的规则和政策(合称“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约束。用户接受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天翼云网门户注册、订购服务时线上点击同意。
2.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以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为准;本协议与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就同一事项的约定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3.本协议由如下各项文件组成:
(1)I.本说明;
(2)II.《通用服务条款》;
(3)III.《专用服务条款》及其附件;
(4)天翼云网门户中(包括但不限于天翼云网门户帮助文档页面中)展示的具体产品/服务的相关服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说明、技术规范、使用流程、续订规则、退订规则,以及明确双方关于使用和提供天翼云服务权利义务的其它法律文件;
(5)订单(仅适用于包年/包月服务)。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上述文件之间就同一事项的约定、解释出现冲突,应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后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当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专用服务条款》就同一事项约定、解释不一致时,各产品或服务应分别以其各自的《专用服务条款》为准。同一产品的《通用服务条款》与专用服务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服务条款》为准。
4.本协议签订后,如用户就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服务需要天翼云另行出具书面确认文件的,天翼云向用户提供的订购确认文件仅应用户要求出具,不是订立合同的确认书,不影响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效力,不对双方已确认的订单、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构成任何修订与补充,也不对其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II. 通用服务条款
1. 服务类型
1.天翼云向用户提供、用户使用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费用由用户通过天翼云网门户提交、并经天翼云确定的订单或天翼云根据用户实际使用服务情况发出的账单确定。
1.1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订购天翼云网门户提供的天翼云服务,其中:
(1)包年/包月服务:具体服务项目、服务期限由用户通过天翼云网门户向天翼云提交并经天翼云确认的订单确定。
(2)按需计费服务:具体服务项目根据用户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1.2 天翼云将按照相应的《专用服务条款》约定的服务等级向用户提供服务。
2.服务开通、变更和终止;服务流程
2.1服务开通
2.1.1 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类型,天翼云分别按照以下方式为用户开通服务:
(1)包年/包月服务的开通:用户在天翼网门户向天翼云提交相应的订单,经天翼云确认并在用户按照订单约定付费后,服务开通。
(2)按需计费服务的开通:
用户向天翼云账户充值支付相应费用后,服务开通。如用户账户余额不足,服务暂停。用户向天翼云账户充值支付服务所需的足额费用后,服务恢复。
2.1.2 服务开通后,天翼云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用户提供天翼云服务,用户可以登录天翼云网门户,在管理控制台完成相关服务相关配置和操作。
2.1.3 用户理解并认可,服务开通后,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天翼云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更新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天翼云将尽最大努力且提前以网站公告、站内信、邮件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事先通知用户。
2.2天翼云为用户提供7天×24小时客服服务,包括客服的售后热线(400.810.9889)咨询服务和在线工单服务,解答、处理用户在使用天翼云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专用服务条款》另有约定的,适用《专用服务条款》的约定。
2.3天翼云收到用户遇到的问题后,根据具体情况和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但相关故障或问题系因用户人为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非天翼云控制范围内的事项造成的除外。
2.4 天翼云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提供可用性保障。如用户对可用性的要求高于本协议的约定,则需要用户主动对自身系统进行高可用性部署,天翼云可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果需要天翼云配合做方案规划设计,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2.5 为了提供更优化的服务,天翼云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服务平台或相关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检修、维护、升级及优化等(统称“常规维护”),如因常规维护造成天翼云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天翼云无需为此承担责任。但就该等常规维护事宜,天翼云承诺至少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如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的非常规维护,天翼云承诺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通知用户。
2.6 天翼云有权根据自身运营安排不时调整服务的系统默认配置,相关调整不构成天翼云违约。但是,天翼云承诺提前至少三十(30)日通知用户。收到天翼云通知后,用户应当予以协助(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转移备份、进行业务调整,以及应天翼云的需求,对天翼云的调整作出授权等)。如用户在收到通知后未及时协助,或者天翼云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等导致的服务调整或终止,天翼云将及时通知用户。
2.7 服务终止
2.7.1 在下述情形下,天翼云有权在服务期限届满前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2)天翼云认为继续向用户提供服务将会对天翼云造成巨大的经济或技术负担或重大安全风险的;
(3)由于任何法律或政策变动原因造成天翼云继续向用户提供服务不实际可行的;
(4)用户未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
(5)用户如出现经营亏损,或者因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照;
(6)天翼云提前三十(30)日在天翼云网门户上以发布公告、向用户发送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相关服务;
(7)本协议其他条款或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约定天翼云有权提前终止服务的情形。
2.7.2 天翼云依据本协议终止服务的,对用户已支付但未使用的服务费用的退费规则,按照《专用服务条款》或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相关退费规则执行。
2.8本协议《专用服务条款》对天翼云服务的服务开通、变更和终止规则及服务流程等事项另有约定的,适用《专用服务条款》的约定。
3. 服务费用及支付
3.1计费规则
3.1.1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向天翼云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1)包年/包月服务:用户应当向天翼云支付的服务费用以经天翼云确定的订单载明的金额为准。
(2)按需计费服务:用户应当向天翼云支付的服务费用以天翼云向用户发送的账单载明的金额为准。服务期限内,服务价格将根据天翼云价格调整相应变化,服务费用的结算应当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服务时天翼云公布的有效的价格为准。
3.1.2天翼云有权根据技术演进、技术架构调整、市场营销等客观因素调整天翼云服务的价格。天翼云调整天翼云服务价格时,至少提前十五(15)日在天翼云网门户发布通知,用户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使用相应的服务。如用户不接受天翼云调整后的价格,用户应当立即停用天翼云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服务,视为用户接受调整后的价格。
3.2 结算方式: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为预付费服务。
3.2.1天翼云在用户支付服务费用后开始为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可以使用账户余额或代金券或微信、支付宝、翼支付或其他方式向天翼云支付费用。其中,代金券的使用应当遵守用户获得代金券时天翼云通过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代金券规则。
3.2.2如用户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使用服务的,用户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支付续订款项,或在保证账户内的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开启自动续订功能(续订流程详见天翼云网门户公示的服务续订规则)。用户续订服务时,如天翼云对相关服务的服务体系、名称和价格进行调整的,用户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服务体系、名称和价格续订和计费。
3.2.3如用户需要天翼云就其订购的天翼云服务开具发票的,用户应当在服务订购完成并支付服务费用后,在天翼云网门户的服务订购界面上申请开具发票,并按格式和要求填写付款单位、款项、发票类型及邮寄地址。对于用户使用代金券支付部分对应的金额,天翼云不提供发票。
3.3 天翼云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如用户欠费,在欠费期间天翼云有权不提供相应服务,且用户不得申请业务的新装、续用、变更等。
3.4 用户理解并同意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营销活动等优惠措施均为天翼云在标准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限制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3.5 用户对其应当支付的服务费用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天翼云提出核对申请。经双方确认核对确有错误的,天翼云应对相应费用予以调整。
4. 服务使用规范
4.1 用户资质
4.1.1 用户承诺以其经天翼云网门户实名认证的本人身份开通和使用天翼云服务,自本协议签订时至履行中,用户应当持续具有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和业务资质,并向天翼云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各类主体资格、业务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开办网站的,用户应当保证所开办的全部网站均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
(2)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用户应当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天翼云有权依法采取暂停或终止提供天翼云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等关闭处理措施;
(3)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用户应当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4)提供BBS等电子公告服务的,用户应当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备案或获得相应批准;
(5)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用户应当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经营互联网视频网站的,用户应当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7)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用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除上述许可、批准外,如用户从事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资质、许可和批准的,用户应当获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批准。
4.1.2 自本协议签订时至履行中,如用户不具备本协议约定的资质条件,天翼云有权暂停提供天翼云服务、要求用户在限期内改正或直接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用户相应责任。如主体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所记载内容出现变更,用户应当在完成变更后尽快向天翼云提供最新的文件。
4.1.3 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应当根据天翼云要求签订《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见《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并严格遵守该文件中的承诺。
4.2 账户安全
4.2.1 天翼云向用户提供天翼云服务时,将向用户提供在天翼云网门户中具有唯一识别性的账户,供用户通过该账户登陆天翼云网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用户账号和密码是用户办理、使用天翼云服务的重要凭证,除非另有约定或说明,凡该账户所发出的指令及相关行为均视为用户或用户授权的行为,用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4.2.2 用户负责其在天翼云网门户中的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和使用安全,对于天翼云在天翼云服务中向用户提供相关账户的初始密码,用户应当第一时间重新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
4.2.3 用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根据天翼云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天翼云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天翼云在收到用户要求采取措施暂停其账号登录和使用的通知后,将要求用户提供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核实用户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信息与其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天翼云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用户没有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所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天翼云有权拒绝用户前述请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因用户原因导致账号或密码泄露或为他人获取的,由用户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但天翼云有义务协助用户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4.2.4 用户应当向天翼云提交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和管理用户在天翼云网门户中的账号和密码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用户应当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天翼云,因用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用户承担。
4.3 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应当满足本协议、天翼云服务合同及规则的要求。用户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专用服务条款》)向天翼云提供必要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段及对应的应用类型、服务器相关参数、组网结构和网络资源等情况,积极配合天翼云完成相关服务工程的实施、调测,以确保服务的正常运行。
4.4 用户对由天翼云分配的IP地址具有使用权,且不可以任何方式转由他人使用。用户不得私自使用天翼云未分配给用户的IP地址。用户不再使用天翼云服务时,相关IP地址使用权由天翼云收回。
4.5 未经天翼云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第三方(双方对允许用户下属机构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事宜另有约定的除外)使用。否则,天翼云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用户相应责任。
4.6 如用户违反在本协议及附件中任一项保证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协议签订时不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未履行相关手续,或在服务期限内丧失全部或部分资质许可的,天翼云有权暂停提供天翼云服务,并要求用户在限期内改正;如用户在限期内未改正的,天翼云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天翼云的相应损失。
5.网络及数据安全
5.1 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侵犯天翼云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2 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以及通过天翼云服务所发布、传输或存储的信息内容应当符合《中国电信天翼云网门户用户协议》等相关规则以及《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的要求,不得有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天翼云网门户、天翼云服务相关业务平台、以及天翼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5.3用户应当对其存放在天翼云网门户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天翼云网门户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并应采取必要、有效的保密和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数据访问和账号使用的权限管理、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定期更换等。因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承担。
5.4用户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当自行对用户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包括不限于应用程序、数据库、系统配置文件等)并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遗漏、毁损的风险,天翼云对此无需承担责任。
5.5对于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所涉自身信息和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等)、最终用户及其他相关主体的信息和资料、数据等,用户负责保密并依法承担网络及信息安全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5.6用户须依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其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当配合提供。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由用户承担。
5.7对于用户通过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天翼云承诺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不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但以下情况除外:
(1)依据本协议或者用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等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3)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4)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之需向第三方披露。
5.8用户可自行对其业务数据进行删除、更改等操作,但应谨慎操作。如用户释放服务或删除数据的,天翼云将按照用户的指令不再保留该数据。
5.9当服务期届满或服务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用户发生欠费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主管部门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天翼云仅在本协议约定的一定期限内继续存储用户的业务数据(如有),期限届满天翼云将删除用户的所有业务数据,包括所有缓存或者备份的副本。
5.10用户的业务数据一经删除,即不可恢复;用户应承担数据因此被删除所引发的后果和责任,用户理解并同意,天翼云没有继续保留、导出或者返还用户业务数据的义务。
5.11用户理解并同意,出于用户数据及系统安全的考虑,用户需要天翼云工程师直接对其相关服务进行操作时,用户应当以邮件、工单、电话等方式进行授权。用户应当指定唯一的联系人作为授权人(维护人)并由其在需要时指示天翼云进行相关操作,且仅有该授权人有权要求天翼云对相关服务进行操作。且天翼云仅负责操作系统以下的底层部分的运营维护,操作系统及之上部分(如用户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用户自行负责。此外,在授权期间用户未与天翼云沟通,自行进行操作而造成服务不可用等风险,由用户承担。
6. 知识产权
6.1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时,对于用户自行提供并使用的软件、传输或存储的行为或内容,用户应保证该等软件、行为或内容的合法性和不侵权。如任何第三方主张用户的上述软件、行为或内容侵犯其所有权或者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用户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天翼云因此而承担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天翼云有权视情况终止天翼云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6.2 用户确认,天翼云向用户提供天翼云服务所涉相关软件、资料、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属于天翼云或天翼云具有许可/使用权;未经天翼云同意,用户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天翼云提供的操作系统等软件,用户不得采取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等方式,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天翼云提供的软件的源代码。
7. 保密条款
7.1天翼云承诺对用户使用天翼云服务时提交或知悉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除非:
(1)依据本协议或者用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等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3)在不违反本协议或者用户与天翼云之间其他协议、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但是,天翼云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用户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天翼云的关联公司是指天翼云现在或将来控制、受控制或与其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机构的合法继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方式。
7.2 未经天翼云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天翼云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3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持续有效。
8.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如用户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天翼云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天翼云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用户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天翼云损失的,用户应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天翼云(含天翼云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天翼云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9.责任限制
9.1用户理解并充分认可,天翼云系按照“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用户提供天翼云服务。天翼云对天翼云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天翼云不对天翼云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但天翼云承诺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完成天翼云服务。
9.2 用户知悉并理解天翼云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但天翼云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用户确认并同意:若天翼云提供的服务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将不视为天翼云违约,用户将配合天翼云共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9.3 天翼云将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其系统、设备等采取基础的安全保护措施。若用户对安全保护措施的要求高于前述基础的安全保护措施标准的,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购买配置更高的安全保护服务或另行配置其他安全防护软件、系统等。因用户未自行对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等采取必要的、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导致权益受损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9.4 用户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天翼云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用户操作不当、或用户通过非天翼云网门户授权的方式使用服务,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对服务的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性等造成影响的,天翼云不对该等情形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数据财产等损失的损害赔偿。如因用户账户遭遇该等行为而给天翼云或者天翼云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天翼云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天翼云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天翼云内部的通畅联系,天翼云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因用户原因给天翼云带来重大网络事故,天翼云将保留向用户主张赔偿的权利,涉及犯罪的,用户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9.5 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天翼云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9.6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在《专用服务条款》、天翼云服务等级协议、天翼云网门户展示的具体产品/服务的相关服务规则中)约定了在特定的“服务不可用”情况下,天翼云的补偿责任(如有)。尽管有该等约定,用户同意并认可,以下原因导致天翼云提供的天翼云服务不可用的情况不计在不可用时间内:
(1)天翼云事先通知用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等;
(2)任何天翼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用户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4)用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5)用户的疏忽或由用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7)用户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
(8)由于操作系统漏洞导致的;
(9)其他非天翼云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9.7《专用服务条款》可能会对天翼云的责任限制有进一步约定,用户使用天翼云提供的服务同样受到该等责任限制的约束,敬请用户关注。
10.不可抗力
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天翼云和用户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于该等情形发生后十五(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本协议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1.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进行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12.附则
12.1 本协议的章节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12.2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本协议及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2.3 天翼云有权通过在天翼云网门户上发布公告、发站内通知或邮件通知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天翼云的关联公司。
12.4 本协议项下之保密条款、法律适用与管辖条款以及性质上理应存续的其他条款(如用户对其向天翼云提交信息的真实性保证等),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12.5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如附件与本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本协议正文为准。
III.【域名服务】专用服务条款
感谢您选择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翼云”)的域名高级服务。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在线域名高级服务条款。您只有同意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行在线域名高级服务的申请程序。如果您愿意接受我们的服务并同意此条款,请勾选“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天翼云域名高级服务协议》”,继续进行;否则,请退出申请程序。
在线域名高级服务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选择天翼云提供的高级服务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的主体。用户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引人误解的陈述,并均有履行本服务条款的相应的能力和资质。
在以下条款中,“高级服务”是指天翼云基于域名基本服务之上所提供的额外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保护服务。
用户选择天翼云一项或多项域名高级服务,需要同意此协议中与之对应的高级服务条款。
用户同意此域名在线高级服务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1. 服务说明
1.1 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
1.1.1 服务解释
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适当保护用户的注册联系人、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缴费联系人信息(使用户提交的有关注册信息不在域名whois数据库中公开显示)。 通过此项服务,可以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不被公开,减少垃圾邮件和针对个人信息的窃取等。
1.1.2 服务条件
1.1.2.1通过天翼云注册域名的用户方可在天翼云申请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
1.1.2.2用户是相关域名的合法持有人或经合法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且在注册服务期限内。
1.1.2.3目前,天翼云针对部分域名开放了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包括:“.so”,“.co”,“.biz”,“.asia”,“.me”,“.mobi”,“.com”,“net”,“.tv”,“.cc”,“.name”。用户可以对以上后缀的域名申请此项服务。
1.1.3 服务内容
1.1.3.1用户向天翼云提出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申请,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1.3.2天翼云确认费用支付成功后,即表示受理并通过用户申请。
1.1.3.3申请通过后,用户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对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激活。服务激活即开启保护。
1.1.4 设置修改流程
1.1.4.1在服务期限内,若用户需要停止保护,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在该服务设置中关闭该服务即可。
1.1.5 重新设置流程
1.1.5.1若在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在该服务设置中开启该服务。
1.1.5.2若服务已经超过服务期限,用户可以通过“1.1.3”条款重新申请服务。
1.1.6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1.6.1用户应为申请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的域名(以下简称该域名)的持有人或得到域名持有人的充分授权,并对其进行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操作的行为或结果承担责任。
1.1.6.2尽管用户申请了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但并不代表用户的域名信息处于保护状态,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的开启与关闭均需用户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只有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才能使域名的信息处于被保护状态,从而限制第三方对域名信息未经授权的查询。
1.1.6.3在用户申请的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随时开启或关闭该项服务,服务在开启状态下,天翼云不得擅自关闭该项服务。
1.1.6.4天翼云在接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因用户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内容涉及非法信息、未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网站备案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所规定的情形而要求关停域名或者直接解除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状态时,天翼云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域名关停或者解除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状态,但天翼云在进行此操作时,应告知用户。
1.1.6.5天翼云对如下原因导致的用户信息公开不承担责任:
(1)用户原因造成的用户信息公开。
(2)用户关闭服务造成的用户信息公开。
(3)天翼云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期限届满后的用户信息公开。
(4)天翼云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设置开启前的用户信息公开。
(5)因为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冲裁原因造成的用户信息公开。
(6)因域名注册局的过错或电脑黑客攻击注册局系统造成的用户信息公开。
1.1.6.6用户接受本在线协议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天翼云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1.1.6.7天翼云会根据域名管理机构或国内法律法规的政策变化以及域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原因,适时增加或减少开通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的域名类别。
1.2 域名商务名片服务
1.2.1 服务解释
域名商务名片:用户可以在天翼云whois信息查询页面中加入自定义相关信息,如地址、联系电话、公司简介等。第三方通过天翼云whois查询时同时将商业信息展现给对方。域名商务名片服务为企业或个人用户提供了一条全新的宣传及营销途径。
1.2.2 服务条件
1.2.2.1通过天翼云注册域名的用户方可在天翼云申请域名商务名片服务。
1.2.2.2用户是相关域名的合法持有人或经合法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且在注册服务期限内。
1.2.2.3天翼云目前针对天翼云线上的域名产品(多国域名产品除外)开放了域名商务名片服务。
1.2.3 服务内容
1.2.3.1用户向天翼云提出域名商务名片服务申请,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2.3.2天翼云确认费用支付成功后,即表示受理并通过用户申请。
1.2.3.3申请通过后,用户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对域名商务名片服务激活。服务激活即开启服务。
1.2.3.4服务开启期间,用户可以在商务名片控制面板设置展示的名片内容。
1.2.4 设置修改流程
1.2.4.1服务开启期间,用户可以在商务名片控制面板修改展示的名片内容。
1.2.4.2在服务期限内,若用户需要停止保护,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在该服务设置中关闭该服务即可。
1.2.5 重新设置流程
1.2.5.1若在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在该服务设置中开启该服务。
1.2.5.2若服务已经超过服务期限,用户可以通过“1.2.3”条款重新申请服务。
1.2.6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2.6.1用户应为申请域名商务名片的域名(以下简称该域名)的持有人或得到域名持有人的充分授权,并对其进行域名商务名片服务操作的行为或结果承担责任。
1.2.6.2尽管用户申请了域名商务名片服务,但并不代表用户的域名商务名片处于开启状态,域名商务名片的开启与关闭均需用户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只有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和内容设置,才能展示域名商务名片内容,从而限制第三方对域名商务名片内容未经授权的修改。
1.2.6.3在用户申请的域名商务名片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随时开启或关闭该项服务,服务在开启状态下,天翼云不得擅自关闭该项服务或修改服务中的名片内容。
1.2.6.4天翼云在接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因用户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内容涉及非法信息、未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网站备案、商务名片内容涉及非法信息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所规定的情形而要求关停域名或者直接解除域名商务名片服务时,天翼云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域名关停或者解除域名商务名片服务,但天翼云在进行此操作时,应告知用户。
1.2.6.5天翼云对如下原因导致的商务名片内容修改不承担责任:
(1)用户原因造成的修改。
(2)用户关闭服务造成的修改。
(3)天翼云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期限届满后的修改。
(4)天翼云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设置开启前的修改。
(5)因为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冲裁原因造成的修改。
1.2.6.6用户接受本在线协议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天翼云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1.2.6.7天翼云会根据域名管理机构或国内法律法规的政策变化以及域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原因,适时增加或减少开通域名商务名片服务的域名类别或功能。
1.3 域名安全锁服务
1.3.1 服务解释
域名安全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适当保护用户的域名注册信息(即whois信息,包括域名联系人信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DNS信息等)不被错误修改或恶意修改,通过此项服务,可以对您的域名进行锁定,保护您的域名信息不被修改,只有通过特定的验证流程解除域名锁定后,才能进行域名信息的修改。
1.3.2 服务条件
1.3.2.1通过天翼云注册域名的用户方可在天翼云申请域名安全锁服务。
1.3.2.2用户是相关域名的合法持有人或经合法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且在注册服务期限内。
1.3.2.3天翼云目前针对天翼云线上的域名产品(多国域名产品除外)开放了域名安全锁服务。
1.3.3 服务内容
1.3.3.1用户向天翼云提出域名安全锁服务申请,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3.3.2天翼云确认费用支付成功后,即表示受理并通过用户申请。
1.3.3.3申请通过后,用户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对域名安全锁服务激活。服务激活需要用户预先设置安全问题,完成后即可开启服务。
1.3.3.4开启后,用户以下服务或功能将被锁定:
(1)修改域名信息(含过户)。
(2)域名状态修改。
(3)修改域名DNS。
(4)注册本域名下的DNS。
(5)修改本域名下的DNS。
(6)删除本域名下的DNS。
(7)域名管理权转出。
1.3.3.5开启后,通过天翼云可以查询到WHOIS信息状态已经变更为注册商端锁定状态(clientUpdateProhibited、clientTransferProhibited、clientDeleteProhibited)。由于WHOIS信息同步刷新存在时间滞后的问题,但应在三个工作日后查询到WHOIS信息状态已经与天翼云查询结果一致。
1.3.4 设置修改流程
若用户需修改DNS服务器或者转移注册商时,需申请将域名状态设置为正常状态。可以通过以下流程修改:
(1)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申请关闭安全锁服务。
(2)通过系统安全性验证,即回答正确用户预先设置的安全问题,方可关闭安全锁服务。
(3)如果用户不能正确回答安全问题,则需要提交域名持有人或经域名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的相关身份信息,天翼云将在一个工作日内验证相关身份信息。验证无误后,用户可以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设置安全问题。
1.3.5 重新设置流程
1.3.5.1若在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在该服务设置中开启该服务。
1.3.5.2若服务已经超过服务期限,用户可以通过“1.3.3”条款重新申请服务。
1.3.6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6.1用户应为申请域名安全锁的域名(以下简称该域名)的持有人或得到域名持有人的充分授权,并对其进行域名安全锁服务操作的行为或结果承担责任。
1.3.6.2尽管用户申请了域名安全锁服务,但并不代表用户的域名安全锁处于开启状态,域名安全锁的开启与关闭均需用户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只有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和安全问题设置,才能使域名信息处于锁定状态,从而限制第三方对域名信息未经授权的修改。
1.3.6.3在用户申请的域名安全锁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随时开启或关闭该项服务,服务在开启状态下,天翼云不得擅自关闭该项服务或修改DNS服务器。
1.3.6.4天翼云在接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因用户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内容涉及非法信息、未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网站备案涉及非法信息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所规定的情形而要求关停域名或者直接解除域名安全锁服务时,天翼云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域名关停或者解除域名安全锁服务,但天翼云在进行此操作时,应告知用户。
1.3.6.5天翼云对如下原因导致的DNS服务器修改不承担责任:
(1)用户原因造成的修改。
(2)用户关闭服务造成的修改。
(3)天翼云域名安全锁服务期限届满后的修改。
(4)天翼云域名安全锁服务设置开启前的修改。
(5)因为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冲裁原因造成的修改。
1.3.6.6用户接受本在线协议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天翼云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1.3.6.7天翼云会根据域名管理机构或国内法律法规的政策变化以及域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原因,适时增加或减少开通域名安全锁服务的域名类别或功能。
1.4 注册局锁定服务
1.4.1 服务解释
注册局保护: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在注册局端保护用户的域名注册信息(即whois信息,包括域名联系人信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DNS信息等)不被错误修改或恶意修改,通过此项服务,可以对您的域名进行锁定,保护您的域名信息不被修改,只有通过特定的验证流程解除域名锁定后,才能进行域名信息的修改。注册局保护是目前业界域名保护的最高安全级别。
1.4.2 服务条件
1.4.2.1通过天翼云注册域名的用户方可在天翼云申请域名安全锁服务。
1.4.2.2用户是相关域名的合法持有人或经合法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且在注册服务期限内。
1.4.2.3目前,天翼云针对部分域名开放了注册局锁定服务,包括:“.com”,“net”,“.tv”,“.cc”,“.name”。用户可以对以上后缀的域名申请此项服务。
1.4.3 服务内容
1.4.3.1用户向天翼云提出注册局锁定服务申请,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4.3.2天翼云确认费用支付成功后,即表示受理并通过用户申请。
1.4.3.3申请通过后,用户需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对注册局锁定服务申请开启。
1.4.3.4 天翼云收到用户的服务申请后,会主动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联系域名持有人或经域名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在确认被联系人资料完整、规范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局保护的开启。
1.4.3.4开启后,用户以下服务或功能将被锁定:
(1)修改域名信息(含过户)。
(2)域名状态修改。
(3)修改域名DNS。
(4)注册本域名下的DNS。
(5)修改本域名下的DNS。
(6)删除本域名下的DNS。
(7)域名管理权转出。
1.4.3.5开启后,通过天翼云可以查询到WHOIS信息状态已经变更为注册局端锁定状态(serverUpdateProhibited、serverTransferProhibited、serverDeleteProhibited)。由于WHOIS信息同步刷新存在时间滞后的问题,但应在三个工作日后查询到WHOIS信息状态已经与天翼云查询结果一致。
1.4.4 设置修改流程
若用户需修改DNS服务器或者转移注册商时,需申请将域名状态设置为正常状态。可以通过以下流程修改:
(1)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申请关闭注册局锁定服务。
(2)天翼云收到用户的服务申请后,会主动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联系域名持有人或经域名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在确认被联系人资料完整、规范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局保护的关闭。
1.4.5 重新设置流程
1.4.5.1若在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流程重新设置:
(1)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申请开启注册局锁定服务。
(2)天翼云收到用户的服务申请后,会主动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联系域名持有人或经域名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在确认被联系人资料完整、规范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局保护的开启。
1.4.5.2若服务已经超过服务期限,用户可以通过“1.4.3”条款重新申请服务。
1.4.6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4.6.1用户应为申请注册局保护的域名(以下简称该域名)的持有人或得到域名持有人的充分授权,并对其进行注册局锁定服务操作的行为或结果承担责任。
1.4.6.2尽管用户申请了注册局锁定服务,但并不代表用户的注册局保护处于开启状态,注册局保护的开启与关闭均需用户通过自主操作管理,只有用户通过域名管理系统的自主操作和天翼云主动联系域名持有人或经域名持有人充分授权的委托人,并且确认联系人资料完整、规范的情况下,才能使域名信息处于锁定状态,从而限制第三方对域名信息未经授权的修改。
1.4.6.3在用户申请的注册局锁定服务期限内,用户可以通过特定流程开启或关闭该项服务,服务在开启状态下,天翼云不得擅自关闭该项服务或修改DNS服务器。
1.4.6.4天翼云在接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因用户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内容涉及非法信息、未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网站备案涉及非法信息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所规定的情形而要求关停域名或者直接解除注册局锁定服务时,天翼云有权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域名关停或者解除注册局锁定服务,但天翼云在进行此操作时,应告知用户。
1.4.6.5天翼云对如下原因导致的DNS服务器修改不承担责任:
(1)用户原因造成的修改。
(2)用户关闭服务造成的修改。
(3)天翼云注册局锁定服务期限届满后的修改。
(4)天翼云注册局锁定服务设置开启前的修改。
(5)因为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冲裁原因造成的修改。
(6)因域名注册局的过错或电脑黑客攻击注册局系统造成的修改。
1.4.6.6用户接受本在线协议不会违反用户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天翼云于违约或者违法的境地。
1.4.6.7天翼云会根据域名管理机构或国内法律法规的政策变化以及域名行业的发展情况等原因,适时增加或减少开通注册局锁定服务的域名类别或功能。
2. 服务费用
2.1用户同意按照天翼云所公布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向天翼云缴纳相关费用,并同意每一次续期都应适用续期时的收费标准。在接受本条款之同时,用户应将域名高级服务的全部款项支付给天翼云,用户高级服务购买成功后,所缴纳的费用不可退回。
2.2 天翼云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或者终止服务的权利。
2.3 用户没有收到天翼云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用户不按时缴费或者续费的理由和解释。
2.4此条款适用于天翼云当前提供的高级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锁定服务。
3. 服务期限
3.1天翼云的服务期限自域名注册成功之日起,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确认服务期限。
3.2下列情形天翼云的服务期提前终止:
3.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3.2.2 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3.2.3 用户将域名转移到非天翼云域名服务器上的。
3.2.4 用户违反本条款、法律规定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天翼云根据规定或有权机关作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服务的。
3.2.5 域名管理机构终止服务或者通知天翼云终止服务的。
3.2.6 天翼云按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终止服务的。
3.2.7 用户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获得域名注册的或者采用非法手段获得域名注册的,天翼云可以立即终止服务。
3.2.8 用户未按时缴费的。
3.2.9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
3.3服务终止或用户暂停、删除此服务的,域名高级服务将自动还原为开通前状态。
3.4此条款适用于天翼云当前提供的高级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锁定服务。
4. 不可抗力与责任承担限
4.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4.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4.3天翼云将不承担由于以下事项引起的问题和责任:
(1)由于技术、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维护或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2)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用户的帐号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3)由于适用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而引起的问题或责任;
(4)由于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4.4 用户使用某一项域名高级服务过程中,若因天翼云原因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天翼云的责任上限为过去三年中用户向天翼云交纳的对应域名高级服务费用的总和。同时,天翼云不对用户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用户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4.5如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内容,天翼云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或有关机关作出的决定、通知等停止服务,并不退还用户已缴纳的费用,同时还将追究用户因违反相关规定而给天翼云造成的损失。
4.6此条款适用于天翼云当前提供的高级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锁定服务。
5. 争议解决
5.1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5.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天翼云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3此条款适用于天翼云当前提供的高级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锁定服务。
6. 其他约定
6.1 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关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6.2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6.3 如果本服务条款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6.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天翼云的有关通知只需在天翼云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6.5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6.6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天翼云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6.7 天翼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天翼云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其网站的页面上提示有关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6.8此条款适用于天翼云当前提供的高级服务,包括域名WhoIs信息保护服务、域名商务名片服务、域名安全锁服务和注册局锁定服务。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域名高级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在线域名高级服务申请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域名注册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