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6-09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1年】。
(1)采购内容:江苏电信IT核心系统数据库驻场维保服务,负责运行维护江苏电信Oracle、MySQL、Sybase、TeleDB、TelePG等常见数据库稳定高效运行、提升故障处理效率、压缩故障处理时间、改进各系统数据库维护人员工作效率、改善系统性能,满足各生产系统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
(2)预估规模:含税425万元人民币。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
(4)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5)服务期:1年。
(6)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7)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1 维保服务 驻场维保服务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
1 1家 100%
1.3 本项目含税投标报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含税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最高限价清单内容如下:
一级子项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含税)
数据库驻场维护服务 元/人日 1363
数据库高级专家支持服务 元/人日 1900
数据库监控运维工具开发服务 元/人日 135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企业,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金的,还必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单位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1.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数据库维保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盖章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6月10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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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